南京工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贵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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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普通招考考生:基础英语≥55分(满分100), 业务课单科≥60分(满分100);各培养单位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2. 硕博连读考生:外语水平达到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审核细则中的相关要求;
3.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满分100)。
二、招生名额
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按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生名额分配方案,结合师资水平、学科状况、国家战略与科研项目等要素将招生名额分配至各博士培养单位。
2.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3.各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名额未用完,由学校统一调配。
三、综合成绩计算
详见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附件。
四、录取办法
1. 各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统筹考虑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普通招考考生招生人数。
2. 各博士培养单位博士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情况和导师的综合科研实力确定本年度导师的招生名额,导师须在分配名额内招生。
3. 根据确定的导师招生名额在报考该导师的上线考生中进行选择,充分征求导师意见,择优录取,原则上同一导师、同一报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拟定录取名单。
4. 各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博士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进行上报备案。
五、其 他
1. 各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博士培养单位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招生过程中其他重要事项。
2. 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
3. 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58139069(校纪委)、58139194(研招办)。
4.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我校研究生院。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3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1人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55人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导师名单公示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普通招考复试日程安排
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导师名单公示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拟录取公示(第三批)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 一志愿复试推迟完成的公告
各位考生:
受疫情影响,原定5月12日结束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一志愿复试推迟完成。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考试工作实际安排,经研究并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调剂工作通知拟定于5月19日左右发布。
请广大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健康管理,并密切关注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hactcm.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因考试工作延期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2日
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1人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3人
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成绩基本要求
沈阳建筑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定于5月22日进行(外国语考试时间:9:30-11:30、业务课一考试时间:13:00-15: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15:30-17:30),初试考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线上闭卷笔试。复试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时间关注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考生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考试需求,并备妥可以完成“双机位”要求的硬件设备,如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音箱+麦克风等。初试时的硬件设备须选择“手机+手机”,复试时请选择“电脑+手机”或“手机+手机”,考生需提前准备能稳定支持不同网络服务运营商的设备,构建满足应试需要的多个网络环境(WLAN、4G/5G、有线网络),考试期间还须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可准备多个有电的充电宝备用,如考试过程中因网络卡顿、设备电量不足导致的考试中断、退出系统或其他情况而无法完成考试,将视为考生放弃考试,学校不承担责任。
初试及复试考试平台使用说明及模拟演练具体安排近期另行通知,详见本网站后续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云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每月4500元助学金!宁波诺丁汉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入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监察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和各培养单位研招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所在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党委应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发挥好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全面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各培养单位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招生录取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院
1.制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
2.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3.组织学校网络远程初试工作;
4.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复试工作;
5.审核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6.制作录取通知书。
(二)各培养单位
1.制定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协助做好本单位网络远程初试工作;
4.组织做好本单位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5.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保卫处
1.加强考试期间考场外围通道的巡逻工作;
2.加强考试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治安管理;
3.及时处置考试期间突发安全事件。
(四)信息化办公室
1.保障校内网络运行正常流畅;
2.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五)后勤服务中心
1.做好考试场所环境日常消毒工作;
2.负责处理考试期间的健康突发情况;
3.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医疗保障。
四、初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并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初试平台、流程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初试日期为5月14日全天。
3.各培养单位于初试前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初试内容
初试内容分三个考试科目,分别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科目见《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个科目的考核时间均为一个半小时,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的考生,复试分数线、评判标准等必须相同,其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2.学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加强与考生的沟通联系,确认远程复试必备的各项条件。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具体比例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培养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时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复试内容
各培养单位应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5分钟(英语听说测试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三)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且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英语听说测试。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3.考生介绍学习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情况。
4.随机选题并作答。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考生回答。
5.复试小组提问。
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四)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
(五)工作流程
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2.确定复试日程安排。复试时间段为5月23日-5月24日,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3.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各培养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录取工作
1.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培养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应与各培养单位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培养单位提出质疑,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
电子信箱:yjs@zufe.edu.cn
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八、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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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新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医科大学关于用好援疆人才培养师资博士项目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第一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要求,现制定本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新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及选拔程序,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学科组审查、学院复审,推荐进入面试阶段,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5月18日-5月25日
(二)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2年所有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选拔,考核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考生需保证远程面试所需要的网络条件和环境。
(三)考核要求
1.考核小组
按博士招生学科成立9个考核小组,对通过学科资格审查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2.考核项目
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分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查三个模块进行,原则上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为20-30分钟,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
3.考核流程
(1)考生身份识别与考试环境检查
(2)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表达和交流能力,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
(3)专业基础考查
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并回答评委老师的提问。
(4)科研综合能力考查
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从事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发展潜力等,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Ⅰ.申请者PPT汇报(8-10分钟)
Ⅱ.考核小组提问。
(5)考生报考导师点评,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赋分。
三、拟录取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专业基础考查×2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60%。
(一)报考同一导师同一专业同一学位类型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予以录取。
(二)调剂录取原则
1.已参加过专家组考核,考核成绩大于60分,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调剂录取优先在同一个二级学科内进行。
3.调剂环节是否需要再次面试考核,由调剂录取导师确定。
(三)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学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保障
(一)本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学科及个人,一经发现,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和医院纪检监察科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的投诉和申诉,0991-4362725(一临床暨一附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科)0991-4366173(一临床暨一附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邮箱:xjmuyfyyjs@126.com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5月11日
《广西社会科学》杂志2022年第3、4期目录
《社会科学》2022年第5期法学论文要目
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通报
“互联网治理青年论坛暨博士论坛(2022)”征稿启事构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研讨会会议议程第四届“法治丹江口论坛”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征文启事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预备通知
关于设立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公示
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确认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关于对“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声明
天津大学法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学术型)
河北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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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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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延长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暨填报志愿导师信息的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生考试方式的通知
湖南大学法学院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建议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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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河北工程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及方案,159人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43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人
潍坊医学院关于调整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考核方式的通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22年计算法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云南大学法学院延长收取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材料时间
海南大学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关于公布2022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徐州医科大学、宁波大学、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88人,扩招!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统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8人
桂林理工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重庆工商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东南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线上笔试实施细则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河南科技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山东农业大学、温州大学、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公告
东南大学2022年补充选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东南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98人
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通知,含产学研!
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290人,大量扩招
山东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13+25人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面试成绩公布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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